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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/29/2009 烈日灼人艺术不是奢侈品,而是必需品。
以上文字摘自 阿兰-罗伯-格里耶:《我的电影观念和电影创作》,原文可参考此处:http://www.douban.com/group/topic/2639339/ 当看电影时,如果时刻都意识到摄影机的存在,将不再有有代入感,思维不能集中,会失掉观影的乐趣。但人不可能永远都保持“警醒”的状态,“忘我”实际是人生常态。快乐的体验通常都需要在“忘我”状态下才能获得。失眠者很大程度上都是由于无法忘掉“要睡着”这回事,导致精神紧张无法入眠。这应属于心理学的范畴,我不懂呢。 考虑下看话剧时的情况,观众看到不仅仅是戏中的人物,而是演员正在表演人物。也就是说,演员每时每刻都是在“演”的,这一切对观众都是毫无保留的。电影虽然有其特殊性,但在这一点上其实与话剧是相同的。 相同点不止这一处。 Mise-en-scène 是个法语词,被用在戏剧或者电影里,描述这两种艺术形式的一种表现手法。于电影而言,就是指用摄影机的角度、画面构图、运动,配合演员的走位与动作,以及场景内的所有设计与布置,来表达影片的内容(情节上、情绪上、人与人之间、人与环境之间的关系)。 所以,拍电影是一项很专业的艺术实践,不是人人皆可为之。 《烈日灼人》就是一部重现电影艺术本色的影片,如诗歌一样优美,还原电影的艺术本质。 试举一例,米迪亚回家之后,滔滔不绝的描述他在外的经历,此时镜头对准了另外一间屋子里的玛露莎。昔日旧情人的回归,打破了她内心的平静,彷徨的她在屋子内走来走去。长镜头一动不动,可是却分明带出了米迪亚复杂的感情,同时也为风暴来临而蓄力。 影片末端斯大林的巨幅头像出现时,更有一种震撼人心的效果,导演尼基塔-米哈尔科夫那深沉、悲怆的情感至此达到顶峰。 上一次看到类似体验的电影,还是在希腊导演西奥-安哲罗普罗斯那里。
看这样的电影,你可以真切的感受到艺术之美。 这样的片子,一生能拍一部足矣。就如同陈凯歌的《霸王别姬》,我以为至今依然是艺术水准最高的华语电影。
《烈日灼人》是1994年的电影。翻翻电影志,1994可真是了不起的一年。《红》、《暴雨将至》、《低俗小说》、《肖申克的救赎》、《大话西游》、《东邪西毒》、《阿甘正传》、《天生杀人狂》、《阳光灿烂的日子》、《活着》、《重庆森林》、《这个杀手不太冷》、《日出之前》。。。 天哪,有这么多的经典啊。 那一年,我在做什么呢?
这是一部美好的电影。 当然,还有优雅的女主角,夏洛特·甘斯布 Charlotte Gainsbourg。 TrackbacksThe trackback URL for this entry is: http://foxprince.spaces.live.com/blog/cns!2361BBDBE77A4F15!973.trak Weblogs that reference this entr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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